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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Life of Pi》影評補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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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畢電影《Life of Pi》,在網上讀了許多篇影評,從多角度評論導演李安的這部作品,卻偏偏不見有提及我看完電影後,即時念及的直觀想法,可能是看法太膚淺簡陋,只好自己動筆桿子寫,以補網上其他影評之缺漏。

由於我只是看了電影,沒有讀過原著,所以我的資料主要來自電影版本,亦以此為準。

電影版故事結構分成兩層,外部是成年Pi 與小說家的對話,帶出內部的少年Pi 歷險故事。電影在很早的時候,已為故事點了題——一個讓人相信神的故事。

電影的高潮壓縮在幾乎尾聲的位置,獲救的少年Pi 在墨西哥醫院接受日本調查員針對海難事故的訪問,對方不相信少年Pi 與老虎漂流歷險的故事,少年Pi 便說出一個人類相殘的版本,教看電影的我打了一個寒顫,調查員離去,電影未在此交代調查員採用哪個版本,而我則以為他們信納了第二個版本。

畫面回到成年Pi 與小說家,成年Pi 問小說家「選擇」(Prefer)哪個版本,小說家答是有老虎的版本,成年Pi 說了一句極耐人尋味的話——「And so it goes with God.」

電影對我更大的撼動還在後頭,小說家打開當年訪談的文件紀錄,發現日本調查員竟然採納了有動物的第一個版本!至此電影基本已完。

電影拋下了一道未解的問題——你選擇哪個故事?(Which story do you prefer?)由於有香蕉進水不浮的提示,我很容易接受了第二個版本就是現實的故事,但在處理Pi 與老虎之間,人性與獸性、鬥爭與共生、恐懼與依賴等問題前,我想趕緊處理一道埋蔵在前頭的問題,為甚麼這個故事會讓我相信神?

作為不可知論者,我即時的解答是,因為現實過於殘酷,人們競爭殘殺,即使人類本身亦不忍卒睹,所以寧願相信神,日本調查員就是最佳的例子,他們原來不接受神話式的歷險故事,後來得到一個殘酷不仁的故事,才選擇(prefer)了第一個版本,可見他們並非完全相信。

如果第一個版本表示神的故事,象徵希望、機會、方法,第二個版本代表黑暗、殘暴、罪惡,與現實一樣,人們不可以選擇活在哪一個世界,但能選擇相信所處的世界是哪一種世界,即使所相信的與現實的實況不同,但現實又是誰來定義呢?唯物論者了解的世界是客觀世界,唯心論者了解的世界則是主觀世界,如果少年Pi 在遇險後神智不清,出現幻覺,他主觀感受到的事物,對他而言,就是「現實」。

所以,我們能夠選擇去相信甚麼。

電影巧妙的安排,改變了神的位格,由高高在上、無處不在,甚至是等同整個世界的全知全能位置,降低至與現實二元對立,可供人類選擇的位置,讓人類掌握選擇的主動權,脫離依賴神的神本位思想,進入人擇的人本位設定當中,提供重新思考神的平台。

如果這當真是電影的目的,第二個版本是真實這一假設便不合理,因為導演必須保持答案的開放性,以提供足夠的思考空間。

我嘗試進入信徒的思路,嘗試接受第一個版本,人類偏隘的視野,是否足夠判斷甚麼事情合乎「常理」?人類有限的學識,是否足以在邏輯上證明一件事情不可能發生?要看見多少隻白天鵝,才能證明世界上沒有黑天鵝?離奇古怪的少年Pi 故事,是否可能存在於現代人類文明的盲點上?「And so it goes with God.」腦海突然閃過成年Pi 這句話,也許第一個版本確實有存在的可能性。

再者,如果少年Pi 要掩飾現實而編成一個神話,他何必要披露「事實」?

縱使不少證據和電影中符號均指向第二個版本,暗示第二個版本的可能真確性,我認為那些關聯只是增加第二個版本的說服力,以與第一個版本抗衡,我覺得,作者從來沒有準備交出「現實」的版本。

最終的選擇權,仍是在讀者手中。

這是一個不可知論者忠於不可知論的解讀。

另外,關於那隻孟加拉虎,成年Pi 介紹牠的名字是 Richard Parker,是不小心跟獵人的名字倒轉所致,獵人給老虎起的名字是 Thirsty。這一個細節,好像沒有影評提到,但極有意思的。首先人獸錯名的舉動再一次模糊了人獸之間的分界,而一位名為Richard Parker 的小水手,也於一次海上事故,漂流時給同伴吃掉(詳見《Justice》),亦見作者心思。

原文按此

延伸閱讀
《少年Pi: 通往上帝之路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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