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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承恩:英治中華的憂鬱—精英惡鬥史前史(三之二)

高和爾(Daniel Caldwell)墓

高和爾(Daniel Caldwell)墓

完全腐敗的高壓政治

大量的流動人口,令香港的治安完全失控。而珠江口一帶原本就是海盜的地頭,而中國政府又因太平天國之亂而無法有效管治,令進出香港的船隻纍遭劫掠。中英兩國在一八五零年代交惡,廣東一帶非鴉片戰爭之主戰場,廣州民眾又曾於三元里成功抵抗英軍,令廣東官民反英情緒高漲。廣東官員不時威嚇居港華民,要求他們離開香港,否則當通敵論。在英法聯軍戰爭初期,廣東當局對香港施行恐怖襲擊,襲擊出入香港的洋船、試圖暗殺居港西人、又煽動香港華民罷市。雖然居港華人對中國的煽動興趣缺缺,但這已觸動了香港政府及居港西人的敏感神經。

當時香港政府對華人社會缺乏認識,而政府內外的西人,又極之岐視華人。是以政府主要以高壓手段應付華人的罪案及政治反抗。政府基本上視所有華人為潛在的罪犯。以人口比例計算,一八七零年代的香港警察,是大英帝國中最具規模的。然而,這支警隊並無偵輯能力,純粹是一個鎮壓機器。華人警員大多為三教九流之徒,兵賊不分,常利用職權敲詐不熟悉法律的市民。是以華人警員不被重用。政府所倚重的非華人警員,大多為南亞裔或馬來裔人、或是來自低下階層的西人。他們的紀律並不比華人警員好,其出身使其遭西人白眼、而他們亦未能與華人市民溝通。這種警隊的執法能力,可想而知。

而針對華人的法律,亦日益嚴苛。由西人組成的定例局(立法局)通過了一連串針對華人的法例:華人抵港後必須登記、沒帶登記證行街可被拘捕、入夜後必需提著燈籠以資識別、午夜十一時後需禁足在家,諸如此類。華人若然被捕,又往往要接受不公平的審判。香港當時雖然行英式普通法,其司法水平卻比其他殖民地更差。初期的司法人員大多未受法學訓練,而裁判官亦多是相信治亂世、用重典的釘官。法院的傳譯人員不足,且質素參差。而初級法院亦有權就輕微罪案,根據表面證供定罪。而高等法院陪審員是由西人組成,他們對華人充滿種族偏見,又常憑感覺作判斷,屢次在證據成疑的情況下定華人疑犯的罪。相對之下,西人侵害華人的案件,則多會從輕發落。

高壓政策使大量華人被捕,令域多利監獄不勝負荷。當局是以引入其他懲罰取代監禁,此舉卻令香港司法不符人道。法庭往往對干犯輕微罪案的華人施以體罰,或是置於法院門前示眾、或是施以笞刑、到後來還引入了鞭刑。當局亦有權力將未定罪的可疑人物及無業流民逮解出境。重犯則往往會被流放,被押往新加坡、檳城、東馬納閩(Labuan)等地做苦工。不少華籍犯人懼怕客死異鄉,在被判流放後在監倉上吊。到了一八六零年代,為解決域多利監獄的擠迫問題,當讓部份華籍犯人在耳上刺青、並將其逮解往廣東省。政府及居港西人均認為惟有靠嚴刑峻法,方能阻嚇被他們視為未開化的華人。然而,開埠初年的治安問題,起因乃中國內亂及人口流動所引致的社會失序。高壓手段非但未能充遏止罪案,反以造就各級官員濫權的空間。政治腐敗,再加上人權纍遭侵犯,令華民對殖民統治起怨恨, 局勢一觸即發。

因應社會形勢的惡化,香港政府開始重用少數能與華人溝通的官員,以便從華民收取情報,並加強對華人人口的控制。能通中文的高和爾(Daniel Caldwell)被重用,被委任為總登記官(華民政務司),除負責登記華人人口外,亦負責政府與華民交涉事項。然而,絕對權力,終帶來絕對腐化。高和爾從其華人親信中取得華南海盜的情報,屢建奇功,但其實高本身即與海盜勾結,常憑著職權打擊其犯罪王國的競爭對手。馬草黃(黃墨洲)為高氏最惡名昭彰的華人親信。黃氏曾任警員,任職香港仔警署,卻因與同事勒索市民而被革職。後來他從事香港與新安縣之間的生意,遊走於中港兩地黑白兩道之間。他曾率眾劫掠新安南頭縣城,但終事敗落荒而逃。但事後他還能與廣東官員保持良好關係。馬草黃之養女被高和爾納為小妾,而坊間傳聞黃同時亦將高收為義子。黃氏在黑白兩道的人 脈,給高和爾帶來了有用的情報。而當高立了功,備受政府重用,馬草黃亦靠著與高的關係水漲船高。黃恃著與高的關係勒索華南地區的海盜,並向高和爾舉報不服從的海盜,然後藉皇家海軍之手剷除異己。與此同時,又自己從事擄劫商船的勾當。

到了一八五七年,一名美國籍海盜為馬草黃所害而被捕,於法庭上他供出了高和爾和馬草黃的陰謀。事隔數天,警方在馬草黃於文咸街的店舖起出贓物,揭發黃曾參與香港附近海域的殺人擄劫案。而現場起出之數簿,揭露了高和爾與馬草黃的合作關係。黃最終被判流放納閩十五年,而定例局亦成立聆訊委員會調查高和爾。之後的聆訊,卻淪為一場鬧劇。委員會中,包括必列者士在內有兩位委員與高和爾同屬共濟會會友,有一位是高和必的好友,還包括了馬草黃的辯護律師。必列者士濫用其職權,在黃受審後以庫存空間不足為由銷毀黃的數簿。而相關證人或是受到恐嚇、或是懼於高黃二人之淫威,全都噤若寒蟬,令事件死無對證。最終高和爾官位得保,還繼續經營其犯罪王國。最終,英國殖民地部忍無可忍,指示新任港督羅便臣設法開除高和爾。高終於一八六一年被革職。然而高過了幾年冷河,在一八六六年又被委任成華人秘密警察部隊的首領。

轉載自徐承恩網頁
版權為徐承恩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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